關于開展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試點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開展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范圍包括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省政府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旅游度假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產業園、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產業園區。試點有效期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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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開展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范圍包括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省政府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旅游度假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產業園、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產業園區。試點有效期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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