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17部門關于印發 《浙江省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2023—2025年)》的通知
完善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明確有關部門的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穩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續改善聲環境質量,探索噪聲擾民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途徑,逐步形成寧靜和諧的文明意識和社會氛圍。到2025年,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以上,噪聲信訪投訴明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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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明確有關部門的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穩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續改善聲環境質量,探索噪聲擾民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途徑,逐步形成寧靜和諧的文明意識和社會氛圍。到2025年,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以上,噪聲信訪投訴明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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