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我省煤炭行業已整體退出,不再列入),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落實部門聯動和地方責任,深入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工作機制,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方案》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分不同情形,依法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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