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以科學評估、精準施策、標本兼治、系統推進、健全體系、提升能力為工作原則。2024年,完成我市新污染物的調查工作,并建立新污染物產生單位清單。到2025年,根據國家、省發布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時建立并動態調整發布市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全市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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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評估、精準施策、標本兼治、系統推進、健全體系、提升能力為工作原則。2024年,完成我市新污染物的調查工作,并建立新污染物產生單位清單。到2025年,根據國家、省發布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時建立并動態調整發布市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全市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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