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23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
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全市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 93.3%,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 30.9 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年均值不高于 49.4 微克/立方米,穩定消除重污染天氣,環境空氣質量保持穩定并持續改善。各縣、區、新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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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全市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 93.3%,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 30.9 微克/立方米,PM10濃度年均值不高于 49.4 微克/立方米,穩定消除重污染天氣,環境空氣質量保持穩定并持續改善。各縣、區、新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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