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技術指南 發電設施
本文件適用于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的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市場)2023 年度及其之后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本文件對核查的原則、依據、內容與要點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對 2022 年度及其之前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發電行業未納入全國碳市場的其他發電設施排放報告的核查,以及基于科研等其他目的的核查,可參考本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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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適用于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的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全國碳市場)2023 年度及其之后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本文件對核查的原則、依據、內容與要點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對 2022 年度及其之前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發電行業未納入全國碳市場的其他發電設施排放報告的核查,以及基于科研等其他目的的核查,可參考本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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